各学院(系),各位博士后:
为鼓励支持博士后人才科技创新,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开展2015年度省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申报工作,现就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我校2014年1月1日后进站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2、品学兼优,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工作能力,在科研工作中做出过优异成绩;
3、项目选题应围绕浙江发展需要和科技创新重点,符合我省科研攻关、重点项目和基础研究的重点发展领域及方向。
二、资助重点与标准
择优资助重点项目及对象为服务“五水共治”、“法治浙江”等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项目;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装备、先进交通运输设备、节能环保、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现代服务业等我省重点主导产业项目;在我省产业技术创新综合试点和产业集聚区的博士后,以及到企业从事博士后研究的高校(科研院所)青年教师(科研人员)。
择优资助标准分两类:一类资助5万元/人,二类资助3万元/人。已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资助、省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的博士后,不再重复资助。
三、工作程序
1、申请人填写《浙江省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申请表》,所在院系人事科审核汇总,人事处人才聘用与管理中心汇总,报省博士后工作办公室。
2、省博士后工作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开展项目评审,择优确定一类资助和二类资助对象,经省人力社保厅审定后将资助经费划拨至设站单位。
3、获得资助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在项目完成后,须向省博士后工作办公室提交项目研究工作总结报告。
四、材料要求及申报时间
1、2015年3月25日前,申报者将《浙江省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申请表》书面材料一式1份交所在院(系)人事科,院(系)审核汇总并在单位意见栏签字盖章;
2、2015年3月31日前各院(系)人事科将汇总的《浙江省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申报一览表》和经审核盖章后的书面《申请表》交人事处人才聘用与管理中心,《浙江省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申报一览表》电子版发到;
3、请各位符合条件的博士后积极申请,及时做好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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