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近期,有幸两次赴浙江省诸暨市学习考察社会综合治理“宝典”——“枫桥经验”,我深有触动和启发.第一次是以县政法委副书记的身份到枫桥重点学习考察枫桥社会管理中心综合服务工作,第二次是以县公安局局长的身份深入到枫桥派出所和镇南警务站学习考察警务服务.尽管两次考察的身份不同、角度不同、内容不同,但殊途同归,对毛泽东主席曾经钦点在全国范围推广学习的“枫桥经验”有了全面的、立体的、动态的、创新的认识.
一、考察认识
“枫桥经验”其核心内容是“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其本质是在社会综合管理服务领域群众路线观,其目的是有效预防和妥善化解基层一线矛盾纠纷.1963年,毛泽东主席就“枫桥经验”批示“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从此,“枫桥经验”成为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的典型经验.在不同的历史阶段,“枫桥经验”随着社会矛盾的转化而不断创新发展,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在发展中不断升华,并赋予其更多更独特的内涵,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性工作和重点环节,为当地的社会长治久安提供了根本保障.
当前,“枫桥经验”已发展成为一个完备的基层社会综合治理方案,构建了“组织建设走在工作前,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四前”工作法)的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机制,形成了分管领导包线,党政领导、政法部门领导和经济社会管理部门包片,机关干部第一责任人包村的“三包责任制”,完善了镇、村(社区)企业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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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名咨询师、名调解员,对接浙江省内11家仲裁机构、105家法院等,有效的资源整合让更多的人通过网络得到法律解答,提供了多种纠纷化解方式,减少矛盾发生。
如果只是停留在半世纪前的交流效率上,或者只是盲目的运用现代的科技,那我们今天也不会以此发问。正是因为始终保持着将问题在第一时间解决的初心,迫切的想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的决心,与人民始终站在一起的恒心,以及不断与时俱进的学习、探讨、融化贯通的用心,才使得我们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才会对“枫桥”发问“为何你如此的不同?”